院属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3]8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就我院具体工作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二、清理范围
院属所有教职工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论文刊发日期为准,还未刊发的不列入,只要在此时间点内有论文发表的都必须统计,不管是否在我院任职也都要填写)在国内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国家、省等有关部门和本单位已查处的论文不纳入自查范围。
三、清查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 论文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情况,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
2.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3. 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4. 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5. 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6. 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 论文是否存在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查(7月8日前完成)
有相关成果人员对照清查重点内容,对本人署名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其他参与作者的论文开展自查,填写《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科研论文自查表》中的“编号”由科技与社会服务处统一填写。
2.每位老师必须据实完整填写,失实或遗漏的科研成果将直接影响后续年度科研成果的认定和职称评审的打分。
3.“DOI/PMID”查询方式是打开“知网”,输入论文标题,点开论文后有的就粘贴过来,没有就空着,见下图。
4.本人签名必须打印手写签名,由部门填写意见盖章后一并报送。
(二)部门核查(7月9日-10日)
院属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教职工提交的《科研论文自查表》进行核查,重点审查自查论文数量是否全面、属实,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论文进行甄别,对涉及的问题论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汇总填报《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 2)。省体校、各二级学院、马院还需就本部门科研诚信管理、科技伦理审查和科研制度规定及落实情况,科研诚信宣传与教育,学术不端行为调查与处理等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并形成《工作情况报告》(附件3)与《科研论文自查表》一同经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至科技与社会服务处20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15033826@qq.com。
(三)单位核查(7月11日至20日)
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处对上报的部门材料进行核查,对涉及的问题论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汇总学院材料,经校长签发后分别将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省科技厅,并抄送省体育局。
(四)调查处理阶段(7月30日前)
在上述三个环节中如核查到有问题文章,由文章撰写人据实上报本部门及科技与社会服务处,学院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规定进行学术和行政调查,组织填写《涉事论文调查表》(附件4),并提出论文处置、人员处理等意见,经院长签字后报送省科技厅,并抄送省体育局,对于瞒报、漏报、错报或不报的部门及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充分认识本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汇总、准确掌握本单位情况,并于2023年7月11日前将《科研论文自查表》、《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单位科研论文自查清理工作报告》,如有问题文章还需报送《涉事论文调查表》报送至科技与社会服务处202室。(电子档同步发至邮箱:415033826@qq.com)
2.《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的顺序务必按《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 2)的汇总顺序排列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85072672。
附件1.湘科发83号(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附件1-4.docx
附件3.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_T174—2019).pdf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2023年7月5日